利用注意事项

利用指南

利用注意事项

文化遗产保护等注意事项

  • 城内的建筑物等是宝贵的文化遗产,是应该传承给后世的重要财产。请注意不要用手触摸或让行李碰撞到墙壁或柱子。
  • 严禁划伤损毁或涂鸦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向警方或其他相关机构报案,进行严肃处理。
  • 也请爱护文化遗产以外的建筑物、标牌等设置物、花草树木等城内设施。

拍照录像注意事项

  • 可以在户外参观路线范围内,在不妨碍其他游客参观的前提下拍照录像。
  • 二之丸御殿和本丸御殿里面禁止拍照录像。
  • 请勿在城内使用独脚架和三脚架。
  • 团体游客拍摄集体照等时,请使用唐门和二之丸御殿之间的空地。请在不妨碍其他入城者参观的前提下拍摄。
  • 禁止无人机(无人驾驶航空器)在二条城范围内飞行。一经发现,可能会向警方报案。
  • 商业拍摄或将照片用于出版物等用途时,请如下进行申请。
    但是,根据拍摄等行为的内容,也有不允许拍摄的情况。
    (例如:婚纱照、成人礼等纪念摄影等)

    >>摄影等以及照片等使用许可申请书(PDF格式)
    >>摄影等以及照片等使用许可申请书(Excel格式)
    >>填写示例

    ※请在申请书的“对象”栏中填写拍摄、照片使用等所涉及到的二条城地点或建筑物等。
    请在拍摄当天或照片使用日的10天前(必达)将申请书填写好必要事项,连同企划书等寄送或递交至元离宫二条城事务所。
    如果是法人或其他团体申请,请在“申请者姓名”栏中填写团体的名称、代表人职务及姓名。

饮食注意事项

  • 禁止在城内指定场所以外的地方饮食。如需喝饮料,请前往各休息处等,请勿边走边喝。
    自带便当等食物仅限在大休息处食用。其他地方一律禁止饮食。
  • 大休息处里的座位有限,请互相礼让。即使是团体游客等,也不受理提前订座。
  • 请自行带走垃圾。
  • 不可在二之丸御殿、本丸御殿、展示收藏馆内饮食。
  • 大休息处、和乐庵均提供茶点小吃,欢迎惠顾。

吸烟注意事项

  • 如需吸烟,请前往城内吸烟处(大休息处北侧、清流园休息处、西桥休息处)。其他地方禁止吸烟。
  • 请将烟头丢入烟灰桶中。另外,请勿将烟头以外的其他物品丢入烟灰桶。烟盒和空罐等请丢入设于城内各处的垃圾箱中。

关于遗失物品

  • 物品遗失多发。请务必妥善管理好随身物品。
  • 若不慎遗失物品,请前往事务所问询。如物品已找到并保管在事务所,我们将在核实身份后返还给失主本人(请注意,只能交给本人,其他人不可代领)。
  • 如失物未保管在事务所,请提交失物报告单,找到后我们会第一时间联系您。如果日后找到,失主本人可以自行前来取回或者选择使用到付邮寄等方式。前来取回时,请携带能够核实本人身份的证件(如个人编号卡、驾照、健康保险证、学生证等)。
  • 如无法确认失物为本人所有,可能无法返还(如现金、无姓名记载的卡类、不符合特征描述的物品、与遗失时状态特征不符的物品等)。
  • 对于物品掉落到护城河等情况,恕无法应对,敬请谅解。

动物(宠物等)入城注意事项

  • 导盲犬及导听犬等辅助犬可以进入城内。其他宠物等禁止入城。

入殿时鞋子注意事项

  • 请仔细认清自己的鞋只,注意不要穿错鞋。
  • 即使发生穿错鞋的情况,二条城也概不负责(无法补偿等)。如果担心自己的鞋丢失,请联系工作人员,可为您提供便于随身携带鞋子的鞋袋。※在本丸御殿时,请将鞋子放入带锁的鞋柜中。
  • 为保护文化遗产,请在本丸御殿建筑物里穿着袜子行走。

二次入城等注意事项

  • 禁止二次入城或二次进入御殿。出城后若发现物品遗失等,请联系工作人员或保安。

另外,请勿做违反文化遗产保护的行为或者妨碍其他入城游客参观和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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